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昊
3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件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这批案例包括网络侮辱、诽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以及利用网络实施敲诈勒索、商业诋毁等常见多发的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类型。
“吕某某侮辱案”为一起在网络通信群组散布他人裸照、裸聊视频等私密信息情节严重,构成侮辱罪的典型案例。实践中,对于网络侮辱行为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应当根据侮辱信息的具体情形、传播范围,以及行为手段、造成危害后果等因素,综合评价对被害人社会评价、人格尊严的损害程度,依法准确作出认定。该案中,被告人吕某某多次将被害人的裸体照片及视频通过网络通信群组等向外散布,并配以侮辱性文字,严重损害被害人人格尊严,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基于此,人民法院以侮辱罪对被告人吕某某定罪判刑。
“王某甲诽谤案”是一起网上诽谤他人,社会影响恶劣,依法适用公诉程序的典型案例。该案中,被告人王某甲因民事案件败诉长期不满,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多次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诽谤被害人王某乙以及多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传播范围广、持续时间长、社会影响恶劣。办案机关依法适用公诉程序,以诽谤罪对被告人王某甲定罪判刑。
据介绍,近年来,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网络暴力治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23年9月,最高法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制定印发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对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人民法院严格执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等规定,对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始终坚持严惩立场,依法判决网暴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旨在强调,网络绝非法外之地,实施网络暴力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人民法院将健全完善网络司法规则,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持续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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